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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费标准
持劳动手册就业者(内地人士):
年薪之20%
持外国人或台港澳就业许可证者(非内地人士 ):
年薪之20%(月薪在人民币21,000元以下时为15%)
年薪指被雇用人为雇主开始工作时的初始年薪;按月薪乘以12个月的公式计算。
月薪为试用期外的税前工资,包含个人收入所得税、四金(社会养老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负担部分;被雇用人为非内地人士时还包括:住房补贴与交通津贴。
当以税后工资的形式确定雇用关系时,将折算成税前工资后计算人才中介服务费。
年度奖金不计算在中介服务费的基数内,但是以奖金(月度奖、季度奖)的名义发放的实际劳动报酬应计入基数之内。
对于实行提成工资制的职位,将按事先约定的标准收取中介服务费。
所发生的外币折算均参照中国银行所公布的出勤开始之日的外汇汇率(中间价)。
网页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的收费标准与合同条款以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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